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提出19项举措,支持金融机构转变重资产、重抵押的融资理念,提升对轻资产服务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能力。措施包括完善差异化组织服务、信贷和供应链金融,探索人工智能等技术用于服务业风控,并支持支付、征信等金融服务发展。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提出19项举措,支持金融机构转变重资产、重抵押的融资理念,提升对轻资产服务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能力。措施包括完善差异化组织服务、信贷和供应链金融,探索人工智能等技术用于服务业风控,并支持支付、征信等金融服务发展。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智能体支付应用自律公约》,为国内首个针对智能体支付的专项自律文件。公约明确持牌机构责任,划分智能体支付为辅助支付、预设条件下自主支付、泛条件自主支付三个阶段,后两阶段需向协会报备并评估。公约要求建立KYA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保护用户权益,并确立五项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十五五”改革发展规划》,部署五大重点任务: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建设现代金融市场,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央银行服务体系。
该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加强科技金融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包括发布数据开发利用目录、建设配套信息设施、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等,引导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构建数字信用画像,开发科技金融产品。该政策直接涉及金融数据要素的共享与利用,为银行在科技金融场景下的数据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指引,对银行数智转型中的数据资产管理和应用具有直接价值。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基础设施、安全及要素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旨在提升数据服务和数据产业发展能级,培育数据服务企业,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通知印发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数据管理部门参照落实,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该指引旨在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对银行而言,提供了数据产权登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银行明确数据资产权属,加强数据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政策依据。
该文件为《金融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由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等联合起草,旨在加强金融业网络安全防护,涉及金融机构的网络安全责任、数据安全、风险管理等方面。该办法对银行数智化转型中的网络安全和风险合规提出了明确要求,是银行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监管底线,对于银行构建安全的数字底座和风险管控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方案由国家数据局发布,旨在通过六个专项行动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撑“人工智能+”行动,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重点领域数据集。对银行而言,该方案为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银行可依此构建金融行业数据集,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支撑智能技术应用,属于数据能力建设领域。
该办法由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明确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责任义务,对营销内容、行为、合作等作出规定。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线上营销合规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八部门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及受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适用范围、内容审核、展示和合作管理要求。办法涉及营销内容审查、算法推荐选项、平台合作评估、数据保护和监管分工,自2026年9月30日起施行。
国家数据局政策解读,明确衍生数据产权配置:数据处理者对实质改变并增值的数据享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鼓励使用示范文本。对银行数据产品开发与数据资产确权有直接参考价值。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征信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征信工作,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包括做强做优基础征信、培育壮大征信市场、践行征信为民,并强调开展征信机构数据安全专项行动,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加强征信合规管理。该会议为银行征信业务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提供了监管方向,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与合规建设具有指导价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贷款业务应向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列明贷款本金、各项息费及收取主体、方式和标准,并说明正常履约年化成本和违约或有成本。规定还要求线上展示、借款人确认及管理合作机构,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文报道中国人民银行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总结数字央行建设成效,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涵盖金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金融科技创新及人工智能应用等。会议明确推进重点项目和人工智能应用,为银行数字化转型提供监管导向和技术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办法为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对金融基础设施的设立、运营、风险管理、数据安全及技术系统提出要求,强调系统重要性认定和跨境服务规范。作为银行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监管框架,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技术系统建设、数据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该办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管理,明确事件分级、报告时限、内容及法律责任,强调数据安全与风险管理。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网络安全防护、风险管控具有直接指导意义,是银行数智化建设中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必要依据。
该文件为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版本,内容与上一条一致,强调风险管理、数据安全、技术系统建设,并参考PFMI原则,是银行数字平台建设的监管依据。
该文件为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另一个版本,内容与前述一致,重点在统筹监管、运营要求和技术系统建设,对银行数字基础设施具有监管约束和指导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共收到65条意见,多数已采纳,涉及事件分级标准、报告时效、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反馈内容有助于理解监管意图和调整方向,为银行落实网络安全事件报告要求提供参考,支持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合规工作。
该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的分级标准、报告流程、时限及法律责任,明确金融从业机构义务和央行监管措施,自2025年8月1日施行。这是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网络安全风险管控的强制性规范,要求银行建立健全事件报告机制,提升应对数字安全威胁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办法涵盖数据分类分级、全流程安全管理、风险事件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数据要素的安全合规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为银行构建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平衡数据利用与保护提供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涵盖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分级、处理活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风险监测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为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处理活动提供合规框架,强调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并重,是银行数智化建设中数据治理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规范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涉及数据分类分级、全流程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风险事件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基础性监管要求,为银行数据管理和安全合规提供明确指引,对银行数据治理和数智化转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通知由六部门联合发布,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涉及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对银行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具有指导意义,属于银行客户经营与服务的监管政策。
该意见为多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广州南沙金融开放与粤港澳合作,涉及数字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等,要求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项目跨境合作等,为银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区域试点政策和战略方向,对银行制定数智化战略有参考价值。
该文件由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建立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统一统计对象、范围和指标口径,设置200余项重点统计指标,由人民银行归集数据,各部门分工协作。该制度为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治理和统计标准化提供了政策依据,对银行数据能力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材料为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科技工作会议内容,强调了加强业技融合、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新技术应用,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应用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具有战略指导和政策引领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5年征信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征信工作成效,包括上线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地方征信平台转型等,并部署2025年任务: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征信供给、加强评级质量管理、全面从严监管。该会议为银行征信相关数据能力建设提供了监管导向,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要素利用和数据能力提升具有直接指导价值。
该资料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的报道,内容与另一篇基本一致,强调2025年征信工作将推动基础征信服务扩容提质、做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增加征信供给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征信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能力提升具有参考价值。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明确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提出到2027年的发展目标与二十项具体措施。其中数字金融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方向、组织机制和政策环境具有直接指导价值。
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业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管理,明确事件报告的范围、流程、时限和法律责任。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研究有直接价值,因为网络安全是银行数字化的关键风险点,该政策为银行构建网络安全事件管理机制提供了监管依据,有助于银行在数字化转型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涉及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研究有参考价值,因为数据跨境流动是银行国际化经营中的重要议题,该政策为银行在开放环境下的数据治理和合规管理提供了方向,但内容更多聚焦金融开放,数字化转型相关部分相对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