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重庆市分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拓展数字支付等新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发布《重庆市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产融共兴'行动计划》,推动数据资产与资本融合,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确权、评估、质押和交易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获客、数字增信、数字支付等新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发布《重庆市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产融共兴'行动计划》,推动数据资产与资本融合,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确权、评估、质押和交易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获客、数字增信、数字支付等新模式。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基础设施、安全及要素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旨在提升数据服务和数据产业发展能级,培育数据服务企业,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答记者问解读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明确登记机构、对象、流程等。对银行而言,该政策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制度基础,银行可据此推进数据产权登记,明确数据资产权属,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参考。
该通知印发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数据管理部门参照落实,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该指引旨在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对银行而言,提供了数据产权登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银行明确数据资产权属,加强数据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政策依据。
国家数据局政策解读,强调数据产权保护与安全治理,将安全作为产权制度前提,贯穿全程。对银行在数据资产管理中平衡安全与流通、落实数据安全合规具有指导意义。
国家数据局政策解读,明确衍生数据产权配置:数据处理者对实质改变并增值的数据享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鼓励使用示范文本。对银行数据产品开发与数据资产确权有直接参考价值。
国家数据局政策解读,阐述多份数据融合利用的产权配置:无约定时参照共有,各方享有持有权和使用权,经同意可经营。对银行在数据融合开发中的权责界定有重要参考。
国家数据局对数据委托处理情形中的产权配置进行政策解读,明确受托人在委托处理中不享有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也不能将委托人的数据用于债务清偿或破产清算,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该解读为银行在数据外包、云服务等委托处理场景中的数据权属界定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助于银行规范数据管理,防范数据资产风险。
国家数据局通过农场设备数据案例,说明数据处理者与信息主体的关系,明确数据处理者享有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信息主体有权获取或复制相关数据。该解读为银行在处理客户数据、合作方数据时平衡各方权益提供了政策参考,对银行数据资产确权和合规使用具有指导意义。
国家数据局解读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界定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并阐述三者独立、共享不排斥的关系,强调该制度有助于清晰界定数据权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留足创新空间。该解读为银行在数据资产登记、共享、交易中落实数据产权制度提供了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