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开发利用的通知》
该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加强科技金融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包括发布数据开发利用目录、建设配套信息设施、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等,引导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构建数字信用画像,开发科技金融产品。该政策直接涉及金融数据要素的共享与利用,为银行在科技金融场景下的数据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指引,对银行数智转型中的数据资产管理和应用具有直接价值。
该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旨在加强科技金融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包括发布数据开发利用目录、建设配套信息设施、开展可信数据空间试点等,引导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构建数字信用画像,开发科技金融产品。该政策直接涉及金融数据要素的共享与利用,为银行在科技金融场景下的数据能力建设提供政策指引,对银行数智转型中的数据资产管理和应用具有直接价值。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基础设施、安全及要素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旨在提升数据服务和数据产业发展能级,培育数据服务企业,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通知印发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数据管理部门参照落实,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该指引旨在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对银行而言,提供了数据产权登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银行明确数据资产权属,加强数据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政策依据。
该方案由国家数据局发布,旨在通过六个专项行动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撑“人工智能+”行动,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重点领域数据集。对银行而言,该方案为银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银行可依此构建金融行业数据集,提升数据供给质量,支撑智能技术应用,属于数据能力建设领域。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征信工作会议,总结2025年征信工作,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包括做强做优基础征信、培育壮大征信市场、践行征信为民,并强调开展征信机构数据安全专项行动,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加强征信合规管理。该会议为银行征信业务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提供了监管方向,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与合规建设具有指导价值。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银行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办法涵盖数据分类分级、全流程安全管理、风险事件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中数据要素的安全合规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为银行构建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平衡数据利用与保护提供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涵盖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分级、处理活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风险监测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为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处理活动提供合规框架,强调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并重,是银行数智化建设中数据治理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规范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涉及数据分类分级、全流程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风险事件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基础性监管要求,为银行数据管理和安全合规提供明确指引,对银行数据治理和数智化转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文件由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建立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统一统计对象、范围和指标口径,设置200余项重点统计指标,由人民银行归集数据,各部门分工协作。该制度为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治理和统计标准化提供了政策依据,对银行数据能力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材料为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科技工作会议内容,强调了加强业技融合、深化数据治理、推动新技术应用,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应用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具有战略指导和政策引领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明确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领域,提出到2027年的发展目标与二十项具体措施。其中数字金融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方向、组织机制和政策环境具有直接指导价值。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领域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涉及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缩短审批时限、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等。对银行数字化转型研究有参考价值,因为数据跨境流动是银行国际化经营中的重要议题,该政策为银行在开放环境下的数据治理和合规管理提供了方向,但内容更多聚焦金融开放,数字化转型相关部分相对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