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三部门联合发文: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工程款支付应用试点
2026年9月17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工程款支付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024年试点基础上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工程款支付领域的应用,旨在强化资金监管、防范违法转分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通知明确2026年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项目可申报,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支付对象除施工单位外还需包含勘察、设计、造价、监理等至少一个单位,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并设定数字人民币支付比例下限(建设单位不低于合同金额60%、施工总包单位不低于70%等)、同一运营机构开立工程款钱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资金用途六大类别填报、全链条资金追溯和比例预警等要求,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